施工图审查工作程序
(一)审查受理手续。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及相关资料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,办理审查受理手续。施工图审查分两阶段进行,先期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,审查通过后,建设单位方可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。
(二)接收审查资料。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施工图及相关资料送达后,受理人员查验图纸、资料是否齐全。
(三)安排审查任务。当施工图审查资料齐备后,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审查。
(四)审查施工图。审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,结构专业除审查全套施工图纸外,还应审查结构计算书;建筑和设备专业除审查相应的施工图外,还应审查节能计算书和相关计算资料。
(五)提出审查意见。施工图审查后,出具审查意见书,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根据审查意见书对施工图进行修改。
(六)办理合格证书。施工图审查合格或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经复审通过的,给建设单位办理审查合格书。
(七)返还施工图纸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者复审通过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,加盖审查专用章后,返还给建设单位。
(八)审查资料存档。审查工作完成后,将审查的全套资料(审查受理手续、审查意见书、勘察设计企业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、复审意见等)分类存档,妥善保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