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网站首页
  • 公司概况
  • 政策法规
  • 规范标准
  • 下载中心
  • 办事程序
  • 专家介绍
  • 审查流程追踪
  • 在线留言
  • 办事程序
    施工图备案办事指南
    时间:2015/3/4 11:20:57 来源:洛阳城建信息网 关注:

   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备案办事指南

     

    依据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134号)、建设厅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》(豫建设标[2004]91号)文件规定: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,审查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,同时需提供下列料:

    一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;

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咨询合同;

    三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;

    四、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表;

    五、河南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;

    六、省外勘察设计需提供《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洛(豫)承接业务登记表》;

    七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    联系人:孙胜利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379—63936818

    网站首页|公司概况|政策法规|规范标准|下载中心|办事程序|专家介绍|审查流程追踪|在线留言

    copyright©2012-2013 联系电话:0379-63113100、63343532<br><br><br><br>
    地址: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9号亚威金港商务中心1625室 .All Rights Reserved.豫ICP备130056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