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设协〔2015〕1号
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(学会、办事处):
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《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工程建设(勘察设计)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的通知》(中设协字〔2015〕12号),和河南省质量协会《关于召开2015年度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暨QC小组成果发布会的通知》(豫质协字〔2015〕8号)有关规定,现将2015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(勘察设计)优秀QC小组申报、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QC小组类型:
包括攻关型、管理型、现场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课题QC小组。
二、申报的QC小组应优先选拔、推荐:
1.为改进产品质量,提高服务质量、降低造价、环境保护、职业健康安全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而开展QC小组活动,并在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方面取得了成效,其经验具有一定推广意义;
2.以现场员工为主体、并具有“小、实、活、新”特点和创新意识的质量管理小组;
3.注重小组服务与活动的全过程并详实记录活动的结果。
三、各省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应组织当地QC小组评选,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QC小组参加省级评选。部属驻豫甲、乙级单位经本院发布后,优秀QC小组亦可推荐到我协会参加评选。
四、申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每个QC小组的成果报告单一式五份,格式见附件;
2.QC小组注册登记表复印件(格式可按小组所在单位的规定);
3.每个QC小组的成果报告、成果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;
4.小组活动原始记录复印件1份(单独装订)。
五、经我协会评选获奖的QC小组,需推荐参加国家工程建设(勘察设计)优秀QC小组评选的,应按(中设协字〔2015〕12号)要求补充材料;需推荐参加省质量管理小组评选的,应按河南省质量协会《关于召开2015年度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暨QC小组成果发布会的通知》(豫质协字〔2015〕8号)要求补充材料。
六、各市、各部门和各单位推荐的QC小组,务必在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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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6日